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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等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11-27   点击数: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全面推动三全育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在广大学生中树立先进典型。根据《山西科技学院学生奖励办法(修订)》的相关规定,学校将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新媒体建设先进个人、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评选先进集体和个人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激励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措施,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严格组织评选工作。要自觉维护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充分发扬民主,真正达到评优选先目的,以带动全校学生向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更高目标迈进。

二、评选条件

本次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参照以下办法执行,2024级新生不参加评选。

(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积极领会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四个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态度端正;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劳动,爱护公物,本学年无任何违纪行为(含通报批评);

2、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艺活动,有健康的身心素质和良好的卫生习惯,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要求;

3、本学年内获得两次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其中至少有一次为一等及以上奖学金。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积极领会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四个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态度端正;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劳动,爱护公物,本学年无任何违纪行为(含通报批评);

2、担任学生干部任期满一年;获评过本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原则上不再参评;

3、能独立、主动地开展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热心为集体和同学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语言表达、协调合作的能力,工作大胆、扎实,成效显著;以身作则,作风民主,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4、本学年内获得过两次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其中一次为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三)“新媒体建设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积极领会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四个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态度端正;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劳动,爱护公物,本学年无任何违纪行为(含通报批评);

2、在融媒体中心工作满一年,参与融媒体中心原创作品和重大活动的宣传工作不得少于学年宣传工作的70%(以综合部统计为准),且每学期考核系数均为1。

3、本学年内至少获得过一次校优秀学生奖学金。

4、未在任何网络平台发表过不利于学校、学院、教师等的言论,能对学校出现的负面舆情给予积极向上、正能量的引导。

(四)“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工作好,集体成员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核心,认真学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思想觉悟高,政治立场坚定,有强烈的集体观念和大局意识。在思想政治教育各项活动中参加人数多,效果好。

2、勤学守纪风气好,集体成员学习态度端正,团结友爱,文明礼貌,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班级形象,本学年全班学生无任何违纪行为(含通报批评)。

3、各项活动开展好,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义务劳动,公益活动及群众性文体活动,坚持体育锻炼。

4、全班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气氛浓厚,能主动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全班必修课程一次考试及格率在90%以上。

5、先进班集体推荐名单需满足班级学年综测平均成绩,学年学业加权平均成绩在学院前50%。各学院对申报班级组织答辩,按照名额推出最终获评的先进班集体。

三、评选类别及名额

本次评选类型分别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新媒体建设先进个人、先进班集体,同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新媒体建设先进个人不可兼得。各学院、组织推荐名额见附件5。

四、评选工作日程安排

(一)评选阶段:11月28日—12月1日

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各班级组织班委开展民主评议、选拔、推荐和材料上报工作。

(二)审核推荐阶段:12月2日—12月4日

各班级将推荐结果上报学院,学院确定推荐人选,在本学院内公示3天。

(三)审定公示阶段:12月5日—12月9日

学生工作部对上报结果进行复审,并公示5天,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五、工作要求

(一)此项工作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由学工部负责组织,各班级、辅导员具体实施有关评选推荐等工作,并于12月4日前上报附件中的相关材料。

(二)各辅导员负责领导、组织、评选本单位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严格按评选条件把关,宁缺勿滥,切实保证评选质量;要严格按照评选程序要求组织评选,并在班级内部进行公示,对公示期间反应的问题要认真落实;要按时上报有关材料,并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有特殊贡献和典型事迹的集体或个人建议学校表彰的,各辅导员可向学生工作部递交请示报告,并附有关典型事迹材料及相关证明,经学校研究同意后进行表彰。

                  学生工作部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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