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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综合测评和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3-06   点击数:

为全面客观综合评价学生素质,并在此基础上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进取,进一步推进优良学风建设,根据《山西科技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修订》和《山西科技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学校将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综合测评和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综合测评

(一)参评对象

全体2021、2022级在校生

(二)测评时间

即日起至3月14日

(三)测评依据

各班依照《山西科技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修订)》开展测评工作。

(四)工作原则

测评工作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五)组织实施

1.班级成立综合测评工作小组,由辅导员任组长,班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班团干部组成。

2.综合测评结果需在班级公示3个工作日,并由测评工作小组审定无异议后将相关测评文件提交至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处,二级学院审核无误后报学生工作部备案。

二、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

(一)评选范围

全体2021、2022级在校生

(二)评选时间

3月14日-3月17日

(三)评选依据和要求

严格执行《山西科技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所规定的条件标准,且学期内无不及格课程(以考试成绩为准)。

(四)评选比例

特等奖学金符合评审条件即可申报,不占用班级名额;一、二、三等奖学金名额分别按照各班级人数的5%、10%、15%(采取四舍五入取整数)评选。

(五)评选程序

1.班级成立奖学金评选小组,由辅导员任组长,班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班团干部组成。评选小组在综合测评的基础上初定奖学金获奖人选,在班级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请将初审名单提交至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处,二级学院审核无误后于2023年3月17日前报学生工作部。

2.学生工作部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对各班评选结果进行审核,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学生综合测评和奖学金评选是学生教育管理的重要环节,各班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测评和评选工作的过程变成个人和集体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找准对策的过程,变成教育引导和激励学生奋发成长的过程,切忌简单化,走过场。

(二)精心组织。测评和评选工作涉及面宽、时间紧、任务重,各班要统筹谋划,确保按时完成。各班级要加强制度宣传,工作开展之前要召开主题班会,广泛宣传动员,组织学生学习《山西科技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试行)》和《山西科技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

(三)规范程序。各班级要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班级测评和评选工作以小组集体评议方式完成,严格按照程序操作,要求公示的务必公示,自觉接受师生监督,增强测评、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对审核出的不符合条件人选,取消其获奖资格后依次递补。对已获奖学金的学生,凡发现有材料虚假、欺骗组织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撤销其所得奖项,追缴已发奖学金,并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加强引导。各二级学院要把综合测评和奖学金评选工作与学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要通过奖学金评选,树立榜样、宣传典型,引导学生创先争优、全面发展。

(五)材料备案。各二级学院在完成测评和评选工作后,需将相关材料及时报送学生工作部。

山西科技学院学生工作部

2023年3月6日

学院地址:山西省晋城市陵沁线666号

联系电话:0356-3830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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