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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山西科技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5-30   点击数:

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挖掘毕业生典型事迹,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的示范激励作用,引导我校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根据《山西科技学院学生奖励办法(修订)》的相关规定,学校将组织开展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评选工作遵循 “公平、公正、公开” 原则,严格评选标准与流程,杜绝任何形式的主观随意性和暗箱操作;坚持全面综合评价,既注重学业成绩,也考量思想品德;突出典型引领作用,真正选拔出优秀毕业生,以点带面,激励全体学生全面发展。

二、评选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积极领会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四个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态度端正;身心健康,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劳动,爱护公物。

(二)在校期间获得“校三好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校优秀共青团员”、“校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至少两项。

(三)学习认真刻苦,理论基础扎实,成绩优秀,在校期间无不及格课程,加权平均成绩达到85 分以上。

(四)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优秀。

(五)积极参加学校的文体活动,达到国家规定的《学生体质健康(四)标准》的要求。

(六)无任何违纪行为。

(七)凡符合上述条件者,都可参评“优秀毕业生”,各学院推荐最优秀人员,经学生工作部综合评定可确定为“十佳毕业生”,其余可授予“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三、评选比例及名额

优秀毕业生的数量一般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3%。根据各学院毕业生总人数进行名额分配,详情见“附件3:各学院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四、评选工作日程安排

(一)评选阶段:5月30日—6月4日

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各班级组织班委开展民主评议、选拔、推荐和材料上报工作。

(二)审核推荐阶段:6月5日—6月7日

各班级将推荐结果上报学院,学院确定推荐人选,在本学院内公示3天。

(三)审定公示阶段:6月8日—6月12日

学生工作部对上报结果进行复审,并公示5天,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五、工作要求

(一)此项工作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由学工部负责组织,各学院、辅导员具体实施有关评选推荐等工作,并于6月8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材料上报至学生工作部。其中,附件1:《山西科技学院优秀毕业生审批表》需上交签字后的纸质版,附件2:《山西科技学院优秀毕业生推荐汇总表》需上交电子版和签字后的纸质版。

(二)各学院在组织、评选过程中,要严格按评选条件把关,宁缺毋滥,切实保证评选质量;要严格按照评选程序要求组织评选,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落实;要按时上报有关材料,并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有特殊贡献和典型事迹需破格认定为优秀毕业生的情况,各辅导员可向学生工作部递交请示报告,并附有关典型事迹材料及相关证明,经学校研究同意后进行表彰。

学生工作部

2025年5月30日

学院地址:山西省晋城市陵沁线666号

联系电话:0356-3830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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