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心理社团、班级心理委员干部队伍建设,表彰先进,使心理委员等学生干部在促进和谐校园建设、提高广大学生的心理素质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经研究决定在“5·25心理健康月”开展心理工作优秀个人评选事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各班级心理委员、心理社团成员及其他心理活动组织者
二、评选项目
优秀心理委员、心理社团成员及心理活动组织者
三、评选时间
2025年5月22日前
四、评选条件
(一)优秀心理委员
纪律严。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记录。
作风正。参加心理委员培训,掌握本班基本信息,积极关注周围同学的变化,并按要求汇报有关工作。
氛围浓。密切配合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做好各项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心理知识,主动开展班级心理活动。
效果好。优先考虑在任期间至少组织过心理健康主题班会、对个别同学开展过心理帮扶等两次心理活动,并且有相关活动记录。
评选比例:全校心理委员人数10%,以学院班级总数为单位分配,四舍五入取整数。
(二)优秀心理社团成员
纪律严。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心理社团规章制度》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记录。
作风正。积极参加心理活动培训,积极参加社团各项工作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与社团指导老师积极沟通,了解心理知识。
氛围浓。密切配合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做好各项工作,按时去心理咨询室值班,社团活动出勤率高,主动将心理知识宣传到学校的角落。
评选比例:原则上一个部门两个名额,综合考虑,择优选取。
(三)优秀心理活动组织者
纪律严。遵纪守法,本年度无违法违纪记录。
作风正。学习态度端正,本年度无补考、重修,能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
效果好。积极协助和配合院系组织的心理工作,具有一定的心理健康基础知识和技能,遵守心理工作的伦理道德要求。
评选比例:此评选项目面向全体同学,原则上共十个名额。
五、评选办法
(一)优秀心理委员
评选采取自荐和学院推荐相结合的申报办法,经本人申请、各学院按照班级数的10%推荐优秀心理委员报送,名额可四舍五入。符合条件的同学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附件《山西科技学院心理工作“优秀个人”申报表》,提交个人事迹材料和相关证明,各二级学院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选。推选结果报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审核、评选、备案,并对评选出的“优秀心理委员”进行表彰。
(二)优秀心理社团成员
符合条件的同学个人上报至心理社团社长处并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证明,社团内部进行推选,将推选结果、附件《山西科技学院心理工作“优秀个人”申报表》及事迹材料(文字材料及活动图片)报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经审核通过后进行表彰。
(三)优秀心理活动组织者
学生自愿报名申报,填写并提交附件《山西科技学院心理工作“优秀个人”申报表》及个人事迹材料(文字材料及活动图片)报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将结合日常工作记录,对提交的优秀心理活动组织者名单和事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对评选出的“优秀心理活动组织者”进行表彰。
学生工作部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