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校学生勤工助学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勤工助学最新规定及《山西科技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经各单位申请,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定,本学期共设立勤工助学岗位28个,拟招聘155人,现面向全校学生招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勤工助学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注册在籍学生,基本条件如下:学习认真刻苦,工作责任心强,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学生勤工助学有关管理规定。被认定为资助对象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二、招聘程序
1.应聘同学填写报名表,并联系各用人单位负责老师,按时参加面试。用人单位请根据“双向选择,择优录取,资助对象优先”的原则聘用学生。录取完毕后,请各用人单位在 12 月 2 日中午 12:00 前在附件 3(一式三份,学生工作部、用人单位、辅导员各一份)签字后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将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岗位录取情况进行审核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3.如无特殊原因,本学期学生勤工助学工作从 12 月正式开始。
三、注意事项
1.本次勤工助学岗位录用学生需持续工作至本学期结束,如因个人原因申请退出勤工助学岗位时,需提前一周向用人单位申请,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同时资助管理中心告知各辅导员。若用人单位需临时增加岗位,至少提前一周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2.用人单位应本着资助育人的理念,尽量保证本单位所录用学生中优先为经 过贫困认定的学生,并为每位学生建立好勤工助学考核记录并留存。
3.原则上每名学生每学期只能申请一个勤工助学岗位,杜绝重岗。应聘学生务必与录用部门保持信息畅通,以免因银行卡更换等原因影响工资发放。
4.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按月计酬,工资按教育部资助中心规定发放到学生申报的银行账户中。
5.请各用人单位务必在每月5日前将学生勤工助学上月考勤表电子版及纸质版交至学生工作部,并仔细核对学生信息,以便汇总审核发放薪酬。